法院认为 ,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并在车站候车大厅滋事。2021年6月26日15时许 ,丁某以暴力 、撕咬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在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 ,辱骂 、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徐某某、徐某某与被告人丁某亦对陈某等人使用抓扯、丁某被民警控制带离到案 。被告人丁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荥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袭警案 ,蔡某等人在执法过程中身体多处部位受伤 。
经法院审理查明,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缓刑一年。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拒不配合,丁某某因拒不配合车站疫情防控佩戴口罩要求与车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宣判后,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蔡某二人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缓刑一年;被告人丁某犯妨害公务罪 ,徐某某酒后前往荥经县汽车站准备乘车外出务工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造成谢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