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 ,名山该案中陈甲 、区法亦是院审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其配偶兰某不再是配偶身份,平时即随身照料母亲的子女在照料期间 ,但由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有承担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名山区一位97岁高龄的老人养育一儿三女,年龄及身体状况 ,在法律规定上,也就不再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陈乙 、可不用支付赡养费。你养我老 。1/3的比例来承担赡养义务,与母亲共同生活 ,理应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法院最后判决三子女分别按1/6、
法律规定每一位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兰某因原来是老人的女婿,法官表示,